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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 村民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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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秸秆 村民被罚500元
本报讯(记者 杨媛媛)又到一年秋收时,秸秆焚烧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近日,安顺市平坝区夏云镇7名村民因露天焚烧秸秆,被罚500元。
据了解,当晚,平坝区夏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桥上村谭家庄附近出现火点,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理。
经查,桥上村李某某、黄某某、杨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等7名村民,在自家农田露天焚烧水稻秸秆,产生烟尘污染,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村民迅速扑灭火点。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对涉事村民进行调查询问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每年秋季,秸秆焚烧都是市民关注的话题。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前,安顺多地也出现了村民领到罚单的情况。今年,安顺多个区县明确,将加大秸秆焚烧管控督查力度,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教育力度。此外,安顺多地也在探索秸秆的再利用,将“疏堵结合”作为重要方针。
露天秸秆焚烧不仅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污染空气,更容易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遵守条例规定,禁止焚烧秸秆,共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安全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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