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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捕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李爱)近日,由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刘某某等4名被告电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刘某某等4名被告立即停止唆使村民电击蚯蚓及收购、加工、销售蚯蚓的违法行为,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77390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8655.1元及承担鉴定费1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为全国首例电捕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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