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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上的坚守
——记兴仁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辅助人员张丽丽
  张丽丽,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辅助人员。参加工作9年间,她全面高质量完成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及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创新、优质、协调发展贡献了力量。
  2019年至今,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张丽丽协助受理一审公诉案件2533件3753人,审查逮捕案件1148件2134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195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76件。协助接待律师483件,涉案款物入库807件,出库700件。协助开展“三书比对”工作,共比对和审核了261件刑事案件,在协同互联平台上审核移送起诉案件2249件,审核退回补充侦查案件358件,审核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055件。参加工作9年,张丽丽先后6年荣获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2020年、2021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等次。
  作为检察辅助人员,张丽丽既不能像公诉人那样在法庭上为指证犯罪唇枪舌战,也不能像控申人那样扶危济困,但秉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坚守,执法为民的情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张丽丽在案件管理岗位上依然努力前行,即使未曾站在主角的位置上,但也尽力发着光。
  众所周知,基层检察机关向办案一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财力,而位于检察工作后方的案件管理办公室人员严重不足。2019年在内设机构改革后,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原案件管理办公室合并到第三检察部,面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最少时候仅有负责人带领张丽丽一人承担着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核心工作,工作任务的繁重可想而知,但她在如此紧张的用人环境下面对各项领导交办的任务,从未说过一句“我不行”,更多的时候是一句“没事,我想办法弄”。
  张丽丽任劳任怨,结合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实际和案件管理工作的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登记、录入,仔细核对后,分流到每一个承办人,虽作为一名辅助人员,她做到了心明眼亮、脚勤手快,无论大事小事,哪怕是端茶倒水,都少不了她的影子。
  参加工作8年来,最让张丽丽不忍直视的是她那个“特殊”的家庭和7岁的儿子。张丽丽的丈夫是一名税务工作人员,早出晚归甚至彻夜不归稽查偷税漏税早已成了家常便饭,带孩子一直是他们的大难题,不是奶奶隔三岔五来,就是婆婆抽空看着。“五加二”“白加黑”让他们聚少离多。
  夜晚疲惫到家的张丽丽听到最多是“一个小小的检辅人员干得连家都不顾了。”“你去问问儿子还认识你吗,你都快成‘后妈’喽”……面对这些玩笑话,她心里深知背后的苦,但是心中也有乐。
  她常嬉笑说:“好歹自己在这个集体里还是有价值的。”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张丽丽总是迎难而上,坚持“不讲价不还价”,尽心尽力去完成各项工作,把所有工作当作组织和同事对自己所在部门的信任、考验和锻炼。尽管她手头有很多工作,但一有任务,哪怕通宵达旦也要按时完成。
  这位执着、坚守的检察辅助人是无数政法人中的一个,他们因尽责尽职而光荣。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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