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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公益诉讼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 张安 龙娴
  “石头的瓦盖石头的房,石头的街面石头的墙,石头的碾子石头的磨,石头的碓窝石头的缸。”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天龙村地处大山深处,这里宛如一个石头的世界,居住着一个与众不同的汉族群体——屯堡人。这里特有的“屯堡地戏”又叫屯堡傩戏、跳神,被称为戏剧的“活化石”。这里的文化被称为“屯堡文化”。
  2006年5月,“屯堡地戏”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11月,天龙村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屯堡文化”亦于2005年12月被贵州省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这里却因保护不力而一度蒙尘。
  今年7月,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在屯堡古建筑集中的核心保护区内,有陈蕴瑜将军故居、天龙学堂旧址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基础设施受损等突出问题。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通过询问村民、实地调查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确认古建筑受到破坏的情况,并到相关部门走访座谈、调阅档案等。经过全面调查,检察官发现陈蕴瑜将军故居内电线裸露、乱搭,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已锈蚀、老化不能使用,天龙学堂旧址因年久失修其屋面石板、小青瓦等已严重破损并出现雨水渗漏等现象。
  为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天龙村的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修缮受损文物,确保传统村落中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因该案涉及传统村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重保护,需多部门协作联动。检察建议发出后,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召集该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就天龙村屯堡古建筑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座谈磋商。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截至今年8月底,平坝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已筹集并投入110余万元专项经费,按照要求对陈蕴瑜将军故居实施室内全部电源线路更换、穿管工程,并安装室内消防报警器、重新更换消防灭火器,同时对天龙学堂旧址完成2100平方米的石板屋面修缮,屋顶亦全部更换、重新铺设小青瓦,且安装了10余组消防器材。
  鉴于天龙村现有约4.6万平方米的屯堡民居,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诉源治理,依法能动履职,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推动天龙镇政府牵头,会同该区多部门共同建立《天龙村传统村落屯堡石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同时,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现有的“地戏”传承场所配套设施不全,不利于传承人开展传习、展演活动。为防止非遗代表性项目断代灭失,该院主动加强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的磋商沟通,积极推动其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等义务的督促指导,鼓励传承人授徒传艺,确保“地戏”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传承,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保护的同时,又切实守护了当地群众的美丽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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