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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审批”事项达362个
贵安公布政务服务“容缺审批”事项清单
  本报讯(记者 黄宝华)近日,《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容缺审批”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
  此次公布的清单显示,贵安新区实行的政务服务“容缺审批”事项有362个,涉及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城建等9家行政机关和供水、供电2家公共服务企业。其中,涉及税务的最多,有267项,包括为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纳税申报、发票申领等。
  贵安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审批”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人民满意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申请人带来最直观的体验就是材料少了、环节少了、效率高了,办事成本大大降低。自推行“容缺审批”改革以来,贵安新区累计办理“容缺审批”事项业务793件。
  “容缺审批”是指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时,在申请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经申请人自愿作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缺失材料的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承诺进行审批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实施情况,“容缺审批”有“容缺受理”和“容缺办理”两种情形。“容缺受理”需要申请人补齐材料后方可颁发审批结果,而“容缺办理”是部门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后直接颁发审批结果,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容缺审批”制度,贵安新区建立政务服务诚信档案,强化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管,对违背承诺而被撤销“容缺审批”结果的申请人,一年内不得通过“容缺审批”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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