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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申雨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近年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成效。
  统筹融合“四大检察”扎实推进未检工作
  刑事检察方面,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各类犯罪,依法从严追诉,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上级院报备,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民事检察方面,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收集民事诉讼相关证据材料,指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2年该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2件。
  行政检察方面,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聚焦校园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内容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KTV、酒吧及中小旅馆等场所开展检查。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努力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与绥阳县教育部门开展民营幼儿园安全大检查、与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食堂开展定期不定日的常态化监督,推动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升级。
   综合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查落实。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此外,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起草《绥阳县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实施方案》,方案以6+1保护模式为核心,提出完善家庭保护、校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以及困境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七项工作机制。将“司法保护”与其他“六大保护”相互相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使“6+1>7”,形成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不仅如此,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还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及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2022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6件8人,发放救助金9.5万元。
  创新宣传形式落实普法责任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团县委开展“检团团”普法志愿活动,活动中充分利用高校大学生暑假返乡契机,组织返乡大学生组成“检团团”普法志愿者团队,前往县域内10余个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和特点及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就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安全、预防家庭暴力、防止性侵害、防溺水等重点问题展开普法宣传。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队伍作用,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2022年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聚焦偏远山区乡村学校法治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将法治课堂向乡村学校倾斜,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17次。
  多形式开展法治宣讲。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教师暑假全员培训会、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讲会上,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大家深入了解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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