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分类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1241号之一胡庆志、谯晓琴:
  原告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十字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黔0602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道歉信
  本人严帮涛,在自己经营移动指定专营店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将获取的客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公民信息向他人出售,从中非法获利,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特向大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严帮涛2022年9月23日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