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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司法局三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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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司法局三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杨道敏 记者 罗翔)近年来,为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夯实社区矫正工作根基,长顺县司法局采取有力措施,念好“三字经”,让社区矫正有力度更有温度,最大限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在“矫”字上用心。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主动改造意识,切实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变,长顺县司法局着力在“矫”字用心思考,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工作中,该局精准实施个案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日常表现、家庭环境、不同矫正阶段的不同特点等具体情况,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一人一策”制定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初始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心理矫治,筑牢心理防线,结合平时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情绪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矫正方案,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做到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身体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心理状态清;感恩教育,励志重生,创新“1+1+1”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即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每一个星期、做一件好人好事。通过“1+1+1”管理模式,司法所每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从身边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回馈社会,也从中发现父母、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给予的关心和付出,常怀感恩之心,帮助他们的心境转变、人格培育、励志重生。
在“管”字上用情。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基础上,长顺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水平,采取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管理,让社区矫正工作有“温度”。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已近八十岁高龄,是长顺县域内年龄最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因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能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量身制定矫正方案,时常电话问询,每月定期上门跟踪了解王某某身体情况以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安慰王某某某要保持乐观良好的心态面对生活,在矫正期间保重身体,遵纪守法,重塑生活信心。王某某对司法所的关心和人性化管理十分感激,服从管理,模范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在“帮”字上用力。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中接受改造,人身自由受到相对限制,为充分体现法律的温度,长期以来,长顺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对特殊困难的矫正对象实施以“帮”字促矫正,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感化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柏某某因身患疾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柏某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购买药物,导致出现精神异常等情况。接到司法所关于柏某某发病情况的紧急报告后,长顺县司法局随即指派心理咨询师前往柏某某家中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并送去专用药物,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为其申请了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措施。通过柔性执法,使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政府的关怀、关爱、温暖,使他们对生活重新树立了信心,更好地融入社会,开始崭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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