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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规范高效
台江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本报讯(杨秀琼)法律文书公开是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的抓手。今年以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结合当前检察监督工作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检察知情权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文书“能公开尽公开”新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文书公开及时、规范、高效。
  加强学习,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化。为提高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化,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细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版)》《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使干警深入了解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转变法律文书公开理念,从“应公开尽公开”转变到“能公开尽公开”。把具有法律宣传、思想教育、社会引领、法治警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形成的检察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化。
  全面清查,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案件承办人对2014年以来已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上报给第三检察部统一汇总;第三检察部对在12309中国检察网已发布的法律文书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逐一整改。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类型化梳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防止因法律文书公开不当引发舆情。
  严格审核,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优质化。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是复核法律文书的重要关口,在工作中严格把握好法律文书公开尺度,对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一律不公开,对能公开的法律文书,要求案件承办人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内容完整、结构严谨、语言表述精准恰当,对易引起网民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相关联案件的法律文书,在公开发布前,严格落实“拟制、审核、批准、复核和发布”五级工作机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屏蔽、隐名处理,防止暴露涉密信息,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安全,提高公开法律文书质量。
  案件信息公开无小事,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最高检法律文书公开相关规定,严把公开质量关,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及时、规范、安全、有效,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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