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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船”搭“桥”解锁能动履职新引擎
铆足一股劲 拧成一股绳
贵州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贵阳将构建核酸采样便民服务圈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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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船”搭“桥”解锁能动履职新引擎
数字化改革更深层次激发检察生产力
“一到晚上,商厦的店铺招牌灯光就很刺眼,影响睡眠,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工地上的探照灯照在车道上,晚上开车经过十分晃眼。”
去年9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市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的线索研判功能,统计、分析出辖区内近4个月内光污染线索约占同期生态环境类线索的30%,随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拉开了治理城市夜间光污染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序幕。
信息化时代,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如何建好“船”,搭好“桥”,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当前,全国检察机关争相发力,以“智慧型检察院”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检察业务工作,更好更深刻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顺应改革思路构建智能平台
交通不便、偏远地区办案难度大、案多人少情况突出……这些都曾是摆在贵州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大数据的有关战略部署,推动数字化建设,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开展了多个模块化、工具化、辅助型的系统研发。
“借助各类大数据分析平台工具,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提升发现监督线索能力、畅通案件报告通道、落实案件质量精准评估等方面更进了一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伟介绍。
截至目前,贵州检察机关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接收和移送案件累计超过40万件,减少了95%以上的重复录入工作;运用智能辅助办案工具累计22万件次,在电子案卷上标记的审查重点或存在问题超过17万条。
各地检察机关在检察一体化思想指引下,积极顺应数字化改革大潮,迅速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更新工作方法,着力通过信息技术解决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上海检察机关开发了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成为在全国推广的三个系统之一;创设了“上海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律师与群众……围绕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目标开展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拓宽检察便民渠道,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工作质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推进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系统,用好自研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执检小智、案管大数据平台异地质量评查模块,持续推进江苏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和应用。
“江苏检察机关初步实现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平台已汇聚政法各部门数据129类3.59亿条。”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
激活数据价值实现类案监督
6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明确,要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在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大背景下,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实际业务,找准切入点,不断激活检察数据价值,进而破解传统手段难以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
上海检察机关坚持业务主导、问题导向,探索基于成熟办案经验、模式和规则的数字化建模,为干警打造好用智能的数字化办案工具。
案件受理查重法律监督模型、破产清算领域虚假申报债权案件法律监督模型等、医美行业全方位法律监督模型……今年3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线上评审会,30多项监督模型作品获得专家高度评价,3个作品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作品。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邵世星认为:“大数据的运用,能够协助检察机关实现类型化监督。而类案监督的实现,又能够打通当前制约法律监督功能发挥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在质的意义上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在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就通过一体化平台获取了法院2017年至2019年的非诉执行数据,梳理出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减免罚款本金等问题,依法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督促规范执行活动,从源头规制依法执行、依法行政。
为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将大数据科学技术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有机融合,开发了集线索举报、移送、处理、监督于一体的“守未联盟”App,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目前,该App注册用户已达29.14万余人。自上线以来,已移送118条线索给相关单位,刑事立案8件。
强化数据思维培育专业人才
“数字检察是一场检察事业的深刻变革,不是简单的工具运用,建立大数据监督思维必不可少。”邵世星提出,这也对检察人员的素质构成、工作制度的内容体现、监督方式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为适应全新的检察工作模式,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地区实际,创新方法、培育理念,统筹有序推进数字化工作进程。
2021年,浙江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将其打造为承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
——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运行机制的成熟平台,为检察官申请数据、构建模型、打造场景提供“一站式”的平台支撑,被评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
今年4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全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版和智慧检务升级版。
谈到数字化改革的难点时,一些检察官认为,观念改变是一个重要问题,目前自觉主动地结合大数据战略进行思考和转变的检察人员还比较少,运用大数据解决检察实务问题的思路还比较闭塞、办法还不多。
基于此,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专家工作室和人才库,组织业务团队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培养干警大数据理念思维,并将数字检察建设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以此激发干警数字化办案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贵州接连举办了两期数字化人才实训班。
今年2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上海检察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综合平台总体规划》,明确以检察工作全流程全息在线为目标,启动上海检察数据基座建设,汇聚全量办案数据、打通政法数据、引入外部数据,切实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发掘新赛道、培育新动能。
“检察数字化转型离不开所有检察人员,我们要先把自己‘数字化’,才能‘数字化’检察,要在数字化转型中体现我们的担当和作为。”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刘海涛说。
向数字时代要动力,与创新发展同前行。
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优化“理论+机制+实践”的数字检察改革模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构建起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新模式,努力把数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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