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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防疫规定私自外出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 任莉)9月5日晚,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通报称,辖区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外出,并不听防疫人员劝阻和辱骂防疫人员,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今年38岁的张某是四川省合江县人,系某公司员工,现住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丽阳天下。9月3日9时30分许,张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外出,防疫人员对其劝阻时,张某谎称自己是住建局工作人员并辱骂防疫人员。
  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张某并调查取证,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向防疫人员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及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提醒辖区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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