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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
司法救助解困境 检察温情暖人心
  本报讯(向梅 记者 罗翔)“感谢检察院给予我们司法救助,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一家老小对未来生活有了希望……”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到岚关乡岚关村,将10万元州级司法救助金送到赵某华手中时,赵某华再三表示感谢。
  2021年1月,赵某华的大儿子赵某林、儿媳郑某某被李某侵害致死。被害人郑某某生前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被害人赵某林生前在外务工,赚取微薄收入支撑家庭生活,赵某华及妻子以务农维生。赵某林夫妇死亡后,赵某华及妻子在家照顾大儿子和小儿子家均还年幼的五个小孩,失去了经济来源,难以维持一家九口正常生活。由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家庭困难,没有赔偿能力,这让赵某华一家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就此案及时调查核实,该案司法救助涉及对象主要为老人及未成年人,救助需求大,本地司法救助经费有限,救助不足以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经请示该院领导和瓮安县委政法委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向黔南州委政法委和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报告,请求多元救助。经黔南州委政法委批准,启动州级司法救助程序后,核拨10万元司法救助金给予被害人家庭,让被害人家庭及时拿到救助金,缓解生活困难。
  为深化救助效果,检察官还积极为被害人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疏导、落实救助金的监管,争取到相应的教育资助、孤儿保障,并联合妇联开展困难妇女慰问。同时,建议乡村振兴部门将该户纳入重点帮扶对象,为赵某华夫妇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政策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通过“1+N”救助模式,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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