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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检察院跨区域协作帮教效果好
本报讯(钱春伸)“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帮助,我回家之后一定好好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亮(化名)在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重庆的少年小亮因涉嫌盗窃罪被赤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小亮与父母一起生活,且为在校学生,无不良嗜好与不良行为,仅因交友不慎,受到他人邀约,一时误入歧途。考虑到小亮作案时未满18周岁,到案后有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谅解等情节,社会危险性较小,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亮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为有效开展对小亮的帮教,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小亮常住地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双方就小亮的帮教问题共同制定异地帮教协议,打破距离和空间的限制,有效探索异地协作帮教模式,实现对小亮的帮教工作无缝衔接。经过一系列帮教活动,小亮思想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开始深刻反思自己,写下多篇感想,并主动学习、吃苦耐劳,在监督考察期内连续被评为“优秀班干部”和“优秀学生”。经过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赤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其在考验期内积极向上,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未实施新的犯罪,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同时作出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封存。
下一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积极推动多方协作,汇集社会力量,共同照亮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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