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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促案结事了人和
  本报讯(刘元良)“感谢检察院专门就我的案子举行这次听证会,也谢谢各位听证员和检察官释法说理,让我的诉求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是监督申请人肖某在听证会结束时发自肺腑的一句话。
  事情还得回溯到2003年,肖某向被申请人赵某出借了600元,赵某出具借条一张,后赵某一直未归还欠款。此后近二十年的时间里,肖某多次联系赵某还款无果,肖某遂于2022年1月向仁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还款并承担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工资等费用共计4788元。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了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支持肖某要求赵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对利息及其他费用不予支持。肖某不服判决结果,向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组成办案组,对该案认真分析研判。鉴于案件实体纠纷历时较长、诉求金额不大、原判结果客观公正的特点,申请人在检察环节的诉求实质上要求对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给一个说法。
  8月25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就是否支持申请人关于要求原审被告支付因提起诉讼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工资等诉求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秉持“如我在诉”“小案重效果”“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分别向申请人释明法院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向被申请人分析向对方作出适当补偿的合理性,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检察官分别听取了监督申请人和原审被告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并听取了听证员的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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