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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乡音讲安全 用行动送平安
黔东南州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用苗语宣传交通安全

  为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助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纵深开展,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有些老人不会说汉话、听不懂普通话的情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用汉语与苗侗等少数民族语言结合开展多样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连日来,黔东南州各县市(区、高速)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农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用少数民族语言“零距离”与群众交流,乡音话安全“无缝连接”。
  “摩托车啊给酿必懒(摩托车不能乘坐三名);开车啊候嚼,候嚼啊给谋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酿摩托豆安全头盔(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这是近日发生在雷山县丹江镇集市上的一幕,雷山交警用苗族语言向苗族赶集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颇受欢迎。
  黔东南州居住着苗、侗等3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人口总数的80%以上,其中以苗族、侗族人口居多。民族语言和方言众多,一般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要突破语言关有些难度。针对这一情况,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通过独具特色、别开生面的少数民族语言宣传,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了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的心中,进一步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增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赶集苗族群众杨某说:“交警同志用我们苗语为我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感动非常亲切,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今后生活中,我们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针对农村“一老一少”特殊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的特点,民警结合少数民族语言,通过和广大群众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分析农村地区安全形势,通报了辖区近期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讲解了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引导村民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黔东南州素有“百节之乡”的别称,“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一年中有节日集会200多个。节日活动有唱歌跳舞、斗牛赛马、吹芦笙、踩铜鼓、赛龙舟、玩龙灯、唱侗戏等等。
  每逢节庆,黔东南州各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活动现场开展宣传活动,民警每到一处,便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用汉语与苗侗等少数民族语言、当地方言向群众讲解交通事故案例,讲交通安全“故事”,群众一听就懂。节庆期间,还组织劝诫队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劝诫活动,劝诫大家酒后不要开车。
  (黔东南州公安交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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