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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检察院
抓实民事公益诉讼奋力“脱薄”
 陈立丹 记者 任莉
  发现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5件,起诉6件,运用司法确认结案9件……作为相对薄弱基层院之一,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黔西南州检察院关于加快脱薄摘帽的部署要求,聚焦“四大检察”的短板弱项,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奋力“脱薄”。
  拓宽线索来源
  线索,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起点。为了做实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在拓宽线索来源上狠下功夫。一方面,该院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善于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保护线索。另一方面,该院积极沟通联系,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处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实现案件信息互通、监督资源共享。
  “同时,我们还主动与公安、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对话’减少‘对抗’,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执法合力,从而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在涉损害公益的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通报公益诉讼部门,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立案办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转变理念至关重要。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把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作为做强做实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抓手,努力让“谁破坏谁修复”成为常态。
  对此,该院围绕公益核心,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又要求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被损坏的生态环境。同时,对补植复绿情况定期与行政机关共同跟踪,确保被损坏的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修复。
  据统计。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缴生态修复费用2.8万元,成功督促恢复被损毁林地53.1亩,开展增殖放流4万余尾。
  把司法确认融入民事公益诉讼
  减轻诉累,将司法确认融入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在强化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该项举措具体的做法为: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与当事人就被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达成修复、赔偿等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为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节约司法成本,又能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实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这一最佳司法状态。
  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确认机制,截至目前已办理9件民事公益诉讼运用司法确认机制结案,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我们还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为了扩大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提升群众保护公益意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利用“两微一端”“大走访”活动契机、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深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优化公益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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