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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百年老字号脱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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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百年老字号脱困重生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公司在正式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后,法院迅速受理案件并依法指定管理人,使得管理人第一时间进场并有序开展工作。”近日,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戴菲对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介绍经过法院庭外重组转破产重整,德昌祥百年老字号顺利脱困重生。
在该案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立案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62日完成了《企业破产法》规定的“6+3”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工作。同时,经过庭外重组转破产重整,投资人对德昌祥公司的投资总额从最初意向的1.4亿元,在最终确定的破产重整方案中增加到2.32亿元。人民法院采用了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组织召开投资方案评审会,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为投资人优化投资方案提供专家意见。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管理人与承办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遇到疑难障碍问题时,合议庭与管理人进行多次研讨,给予指导。在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过程中,法院监督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评审工作,确保程序的公平公正,使得本案中投资人的意向投资额提高,切实实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保障。”戴菲说。
“该案系我省首例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前引入庭外重组制度,为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通过庭外重组方式寻求自救提供了范例。在庭外重组阶段中,通过独创专家评审制度,人民法院可在较短审限内审查破产企业是否符合重整条件,有利于提高破产程序效率。”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圣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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