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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帮扶组联合第十六督导组对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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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帮扶组联合第十六督导组对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督导评估
本报讯(记者 黄军)记者8月22日从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建筑施工专项组会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机制第十六督导组,对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情况联合开展督导评估。
联合督导评估组先后听取贵州省、贵阳市和遵义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专题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分别与贵州省委编办、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2个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一对一”谈话。同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贵阳市花溪区、小河经开区、清镇市和遵义市红花岗区、播州区、新蒲新区的120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核。
督导评估组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细“百日行动”各项工作,盯紧四个方面,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紧盯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要紧盯重点难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施分类整治。要紧盯部门联动,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机制。要紧盯系统治理,积极推动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试点工作,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据悉,目前,贵州省已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排查录入经营性自建房45万余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4977栋,并对1360栋采取了管控措施,特别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00栋自建房,采取了撤离人员、停业、警示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百日行动”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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