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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组织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本报讯(粟倩)近日,由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该院检察长易云亮担任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三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各机关单位的40余名干部到场进行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该案犯罪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性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充分阐述和论证,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环境、职业经历及其犯罪过程深入剖析了犯罪成因、社会危害性及法律后果,融合法理情进行法庭教育,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三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作了警示教育讲话,提醒各领导干部要守好廉洁“红线”,不越法律“底线”,并提出要求:要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对纪法的敬畏之心;正人先正己,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在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上作表率、作标杆,做对党绝对忠诚、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忠实践行者;要保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卸下思想包袱和畏难情绪,沉下心来苦干实干,以饱满斗志扛起肩上的重担,为建设高质量发展三穗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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