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贵州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8月18日,记者从全省法院破产审判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积极实践破产法律制度,优化破产制度运行,注重企业救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审理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破产案例。今年1月至7月,全省法院新收破产案件1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2.5%,较前年同期上升60%,审结破产案件77件,共化解债务345.94亿元,处置资产共计15.69亿元。
  据悉,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立足破产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对标完成营商环境“破产办理”指标下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破产审判再上新台阶,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实质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助力贵州闯新路,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法治生态,构筑起法治营商环境“贵州高地”。
  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全省法院通过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促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注重维护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庭外重组转重整案,系我省首例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前引入庭外重组制度,在最终确定的破产重整方案中,投资人对德昌祥公司的投资总额从最初意向的1.4亿元增加到2.32亿元,有效助力百年老字号困境重生。
  全省法院妥善确认债权清偿顺序,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在徐矿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为劣后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进行清偿,使得其余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得以100%清偿,保障了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债权的确认和处理提供了司法示范。
  全省法院扎实做好市场风险防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安顺市禹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中,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案件涉及400余户购房者集体利益的事实,与地方政府建立预警协作机制,公开招募引进续建施工单位,妥善处理按揭贷款、房屋交付、竣工验收、权证办理等问题,推动实现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的社会效果。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适用程序涵盖了破产重整、清算程序,体现了破产制度运用多种合力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平等保护债权人权益、救治市场主体的独特程序价值,集中展现了贵州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