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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检察院与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本报讯 近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总结两地检察工作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检察协作,协同促进高质量发展。
  期间,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带队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考察学习,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皮文井等陪同;黄卡铁一行参观了顺德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展示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非接触办案区、远程提审庭审室、未检工作区、院史馆及党建工作室等。
  两院围绕合作与共赢就检察业务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分别介绍了两院的基本情况、工作特色亮点及经验做法,两院就如何高质量开展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双方签署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东西部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书》。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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