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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网约车司机诈骗 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唐燕 记者 任莉)“警官,我要报警,我在网上下单网约车,结果被骗了200元钱,骗我的是一个网名叫‘轩墨’的微信号,但收款码是一家超市的……”“谭警官,我要报案,我在微信平台上下单网约车,结果被人骗了600元,收钱的微信号是一个小卖部……”近日,贞丰县公安局连续接到3起群众报案,均是关于网约车诈骗,引起民警的关注。
贞丰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民警谭丞宏说,几天前市民张某报案,也是一起网约车诈骗案。张某称,他通过微信网约车平台发布了从贞丰县到福建省的出行需求信息,网约车司机“吴某”通过电话主动联系上他,添加微信后发送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给他,然后“吴某”提出需交付定金约车为由,发了一个二维码给他支付定金,定金支付成功后,他就无法联系上“吴某”,这才发现被骗。
经过对几名报案人的了解,谭丞宏发现和受害人联系的电话号码都是同一个,但联系人、微信号、收款码都不同。
最终,民警经过研判分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梁某。通过经讯问,这几起诈骗案均为梁某一人操作。原来,梁某冒充网约车司机,多次在个人所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揽客信息、主动联系受害人,通过发送虚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获取受害人信任,然后就以需要支付网约车定金为由,让受害人支付不定额的“订金”。
梁某心想,用自己的收款码岂不是自爆身份了,就想到自己经常跟附近的小卖店转账套现,于是他在提前沟通好受害人支付订金事宜以后,便临时找到商家商量,声称过一会儿有朋友会转一笔过来,麻烦老板换一下现金。随后,梁某发送商家的收款码给受害人供对方转账支付“订金”。
就这样,梁某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诈骗了13人,每笔诈骗金额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总共诈骗资金4150元。目前,梁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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