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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检察院四项举措以公开听证强化办案效果
  本报讯(兰江余)今年以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试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等规定,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发挥公开听证办案优势强化办案效果。
  做好事前准备工作,打造良性办案基础。该院进一步强化公开听证准备工作,用好检察机关独立调查核实职能,全面掌握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使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掌握主动权,让办案效果实现良性发展。如在办理何某某与冉某某、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中,承办检察官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发现何某某在通过中间担保人沈某某向冉某某借款的过程中,沈某某可能存在“两头吃息”的情况,后因沈某某死亡造成了双方对于借贷利息的矛盾纠纷。在公开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和积极沟通,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件优质办理。
  强化案件审查,促进案件办理的全面性、公正性。案件审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是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公开听证强化案件审查,能进一步加强办理案件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如该院在办理田某乙诉田某甲、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田某丙诉田某甲、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发挥公开听证优势,在听证过程中客观、公正、透明的对所办案件进行列举证据、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对自己企图利用司法判决达到减少债务的行为有了清晰的认识,当场表示认识到错误,随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听证结果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全部予以采纳,并对当事人虚假诉讼的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实现了全面、公正的办案效果。
  强化保障当事人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检察官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在公开听证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充分阐明各自的观点和证据,并结合听证员发表的意见,检察官根据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进行现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行政机关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
  强化听证员参与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如在办理余庆县某乡镇政府怠于履行辖区内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该院积极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在听证过程中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多部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怠于履职的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履职落实听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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