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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探索推行轻微醉驾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机制
  本报讯(田连润)近年来,鉴于辖区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高发频发态势,为提升司法办案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作用,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推行醉驾案件被不起诉人志愿服务工作。
  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盘州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就落实该《办法》的具体措施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该《办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拟不起诉的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其参与相关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等,检察机关将其志愿服务内容及考察结果作为相对不起诉的重要参考。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探索开展轻微醉驾案件引入志愿服务机制,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体现,通过志愿服务,让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醒酒”“长记性”,既让其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又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真正做到改过自新,回馈社会。同时,醉驾当事人的“现身说法”,更突显出警示教育意义,更有利于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传播道德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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