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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本报讯(文杰 记者 任莉)8月3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相关部门反馈,截至目前,贞丰县辖区内的8家涉案企业已有5家涉案企业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共计3002.1285万元,其余3家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履行催缴手续。
  今年4月,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相关部门未按期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职能,导致辖区内贞丰县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公司国有土地出让金3656.5万元未能征缴到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4月20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贞丰税务局、自然资源局、欠缴企业等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检察机关详细介绍了该案目前整改难点、税务部门提出的意见等,贞丰税务局提出的在中央、国务院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多部门因工作衔接不畅导致职责不清,税务部门不了解征收流程,开展催收和征收工作存在执法困难;自然资源局则认为根据规定,该项职责已经划转,自然资源局不存在违法行为。
  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检察机关通报案情、行政机关陈述履职情况,并询问了行政机关、参会企业税收征缴情况后,分别从划转范围、业务交接、信息共享、征缴流程、票据使用等方面阐明了自然资源局与税务局之间的职能职责,提出了自然资源局应当积极采集相关信息并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局、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履行征缴职责等。
  同时,为推动涉案企业主动履职,人民监督员对涉案8家企业现场普法,释明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义务。通过人民监督员的现场讲解,自然资源局表示将主动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税务部门也认为通过听证会,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能职责。同时,涉案企业认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重要性,现场与贞丰县税务局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5月16日,涉案企业在主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意识到企业存在法律知识盲区及经营风险,邀请检察机关进企业开展法律专题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和依法治企的意识,提升企业职工法律素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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