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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点案件质量评查
  本报讯(胡雯 阳承泷 记者 任莉)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日前,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受邀的两名人民监督员在评查案件前参加了评查案件统筹会,该院相关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评查工作开展的程序、评查类型、评查标准等内容,就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人民监督员作了详细汇报。
  随后,两名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该院办理的4件不捕案件进行评查,人民监督员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参照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主要采取阅卷、座谈、调查、质询等方式进行,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程序是否规范合法、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等详细查阅了卷宗,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与核实,逐案填写了评查反馈表。
  经过评查,人民监督员认为该院办理的案件总体规范,案件承办人在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恰当准确,不捕文书释法说理充分,案件的处理结果公平、公正,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同时,人民监督员建议该院进一步落实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评查标准的主观性,克服评查可能带来的各种随意性,要使评查尺度、评查标准预先取得公知公信的认可,促进提升评查效果。
  人民监督员具有联系群众密切、社会经验丰富和专业特长显著的优势,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同时,通过人民监督员,能够更加全面、更加真实、更加直接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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