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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到贵州调研指导工作
  本报讯(殷微)8月1日至8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调研组一行来到贵州,专题调研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对民事检察工作进行指导。
  调研组在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参会同志紧紧围绕调研主题,从办理涉民法典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民法典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做法和成效等方面,对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进行了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贵州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举措和成效,对贵州积极培育和推送典型案例、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二号检察建议”、落实精准监督引领社会核心价值、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能动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在桐梓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该院案管大厅和公开听证室,慰问了办案一线检察人员,查阅了民事检察案件卷宗,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和桐梓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完遵义市两级检察院工作汇报后,调研组表示,遵义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队伍年轻、士气高昂、踏实肯干,民事检察工作富有成效,抓得很有特色亮点。
  调研组指出,民法典是民事检察监督的最主要的实体法依据,随着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实施,特别是四级人民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市县两级检察院将会面临更重的民事监督办案任务,更高的办案要求,务必要从思想认识、人员储备和素质能力等各个方面做好准备。贵州检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贵州检察机关务必抢抓历史机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强调,民事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要树立案例意识,注意办理培育有创新、纠偏意义的典型案件,以案说理,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社会核心价值作用。要落实精准监督理念,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深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做好做实支持起诉和矛盾化解工作,能动司法,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下一步,贵州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调研组的要求,对标对表最高检关于精准监督、能动司法、案例培育、经验总结等方面的部署安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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