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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对策探究
  ■ 饶雪蓉
  摘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促进社会发展的重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发日益广泛的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管理以预防为重点,本文基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现状,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出发,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家庭教育三个方面探究新时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有效对策。
  关键字: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教育;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促进社会发展的重任,对未成年人的扶持向来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部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一直传承至今,但是随着思想开化的程度不断加深,社会环境日益复杂,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引发人们思考。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未成年人自身发展的局限性
  1.三观未完全建立,情绪稳定性差
  一方面,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年龄因素社会经验缺乏,再加上学校环境中人际交往活动单一,大多为同龄的未成年人,面对人生挫折更容易情绪崩溃,在情绪极度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容易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而双方都没有理性处理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就更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在生活中如果监管不当更容易受到侵害,进而导致心理失衡有可能表现出过激的行为。
  2.对信息的分辨能力差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电子产品不断地更新迭代,未成年人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但是网络信息纷繁复杂,明辨是非能力不足,一些信息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往往具有华丽的伪装,未成年人社会阅历较浅,分辨信息的能力没有得到足够锻炼,很容易被网络中的不良信息诱导,致使意志不坚定的未成年人做出错误的选择。
  (二)家庭教育的缺位
  1.家庭教育不到位
  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但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存在,父母工作占据过多时间,甚至需要跨区域工作,双方缺乏交流沟通,对于孩子教育长期失位。再加上部分家长对于孩子教育过分强调成绩,使得双方的对立性进一步加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极易引起未成年人的逆反心理,从而犯错,甚至犯罪。
  2.家风教育意识淡薄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重视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主要是通过家风的熏陶得以实现。所谓家风也就是父母或者长辈的言传身教,并且用于约束子女和后代的作风或者风尚,它的核心是价值观。家风具有熏染影响,“润物细无声”的意义。《魏书》卷九十一中的“渐渍家风”,就极为生动形象地诠释了这一过程。家风勤奋简朴、为人忠厚、待人有礼,孩子会获得积极正面的能量;家风若出现太多负面的东西,就可能会“污染孩子”“误导孩子”。
  (三)法治教育的忽视
  1.传统教育模式下,法治教育占比少
  传统的教育模式更注重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教育占用学生的大部分时间,法治教育往往沦为形式。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思维能力正处于启蒙阶段,法治教育如果只是枯燥的知识灌输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更符合通俗性、普适性的特点,才能更好地被未成年人接受。
  2.教师管理模式落后,削弱个人能动性
  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大多与学生成绩挂钩。这也导致教师主要的精力付出在如何提升学生的学科成绩,面对学生之间的矛盾问题,调解的出发点是如何不影响学习的效率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源。同时,新时代教育事业规范下教师管理学生的有效手段缺失,对于此时已经产生偏激情绪的学生来说,说服教育很难起到威慑作用,教师的约束行为不能够起到应有的效果,长此以往就会产生倦怠心理削弱个人能动性的发挥,学生在意识到教师的管理松懈后更加肆无忌惮,容易产生集群效应甚至可能会引发犯罪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必要性
  (一)未成年人是未来、是希望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描绘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线路图。这些离不开青年一代的参与,青年什么样,未来什么样。“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因此,国家、政府、社会、学校、家庭有义务预防和规避犯罪,从政策、教育等各个方面入手形成合力效应,让未成年人一代沐浴在社会主义的阳光下,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茁壮成长。
  (二)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的人才后备力量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需要长期坚持,新业态发展的趋势势不可挡,催生出新兴产业,这些产业具有极强的经济价值,推动其发展无疑需要专业知识的加持。未成年人是国家专业性人才培育的重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应当在尊重个人发展意愿的同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的理想,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投身于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中去。但是如果未成年人不遵纪守法,甚至触犯法律,不仅会影响其个人心理和人生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整个社会人力资源的补充和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
  (三)公序良俗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遵守公序良俗的意识是个体在公共生活中对公共伦理的认识、遵从的一种深层意愿和心理倾向,是现代公民必备的德性品质。未成年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重要部分,其并非独立存在,而必须生活在社会中。未成年人时期是个体公共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良性引导至关重要。未成年人犯罪,对于其家庭来说是一份沉重的打击,受害者的家庭也同时会受到严重影响,产生的不良影响随着社会媒体的传播还会进一步扩散引发广泛的讨论和关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良好公序良俗意识的传承。随着社会主义矛盾的转变,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提出更高要求,社会稳定存在连锁反应,公序良俗不只是精神层面的要求更是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保障。
  三、当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重视法治宣传
  1.根据实践需要完善未成年人相关立法
  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要以预防为主,但是也需要具有精准的惩戒手段,才能够起到合法合理的震慑作用。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具有极强的普适性,但对于不同社会环境下未成年人的思想发展存在的差异关注较少,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完善,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以填补目前法律的空白。如《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解决了社会普遍担忧的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避免在社会监管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一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监管,有的甚至再次实施严重恶性犯罪。2.重视法治宣传,提升凝聚力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首要任务就是普法工作,让未成年人清晰地认识到违法的后果。新媒体时代,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的传播渠道大量产生,因其传播速度迅捷,传播方式多样化,内容丰富,表达形象生动,尤受未成年人青睐。自媒体成为当今青年一代聚集的新方式,可以通过政府、法院自媒体公众号、微信、微博、短视频媒体的方式进行大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培养、树立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通过将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改编成视频故事的方式具象化的展现犯罪对于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危害后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民族认同感,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自身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二)推进教育改革,重视法治教育
  1.改革教育管理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的有力抓手,教育的改革只有是自上而下的变革,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政策的实施。以德为先,良好的道德修养是人终身发展的基础。教师考核制度的评判标准不应只是单一的成绩评定,应该将法治教育的课堂成效纳入教学考核的范围内,将塑造和谐教学氛围作为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教育管理体系的转变需要长期坚持,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明确奖惩制度并严格实施以实现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目标。
  2.实践中融入法治教育理念
  教师需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及校规校纪进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自觉规范自身的行为,规范法治教育时间,在面对未成年人冲突时保持耐心,了解事件缘由后站在未成年人发展角度提出解决方案,重视对未成年人特殊时期自尊心的维护,同时在沟通的过程中渗透法治规则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充分锻炼自身冷静思考和解决冲突的能力。在进行事件调解的过程中教师还需保持与家长的联系,通过搭建沟通桥梁解除学生与家长之间的隔阂,以自身专业能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重视家风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1.重视家风教育,发挥榜样作用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源头和关键,孩子面对世界首先接触的就是家庭,孩子通过观察父母的行为学习生活技能,家风传递着价值取向,良好的家风对孩子来说是受益终身的。所以家长必须重视自身的行为规范,以良好的品德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塑造良好的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小事做起。尊重他人,待人有礼貌,学会面对和拒绝,以及在自身情绪激动的时候如何平复自己的情绪等等。孩子习惯于将父母作为榜样,家庭氛围和谐,父母与孩子的沟通自然和谐有序;家庭若是充斥暴力、辱骂等负面色彩,父母与孩子沟通时也更倾向于打骂,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2.保持良好沟通,建立优质亲子关系
  研究表明,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着和其他未犯罪的未成年人同样的心理特点,渴望父母给予他们成人式的信任与尊重,尤其是遇到挫折的时候,特别希望与父母沟通,并得到理解、支持和保护。因此,建立良好的互动沟通方式,分配更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是每个家长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留守未成年人的问题,除了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援助外,未成年人家长即使必须外出工作也应当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过程当中,借助现代化通讯设备,与孩子保持固定的线上交流沟通,了解不同年龄层次未成年人特性,学习掌握家庭亲子沟通方法,保障沟通的有效性,满足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贵州日报报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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