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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意见服务和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本报讯(盛高轩)近日,省高院出台《关于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旨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积极稳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使命感、责任感,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则指引功能,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精准对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正确把握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的要求,对涉及乱占耕地建房案件建立清单、快审快结、及时督办,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涉乱占耕地建房案件的起诉受理工作,依法审理涉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等诉讼案件,及时裁决非诉执行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配合搭建“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关于整治铲苗毁粮、大棚房、“两违”等相关行动,注重平衡耕地保护及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实地勘察,区分非住宅类、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的具体情形,在案件移送、证据采信、裁判依据上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审查力度。
  《意见》指出,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是最大限度实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矛盾纠纷稳妥化解的途径。要加强政策衔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司法手段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诉讼服务引导注重信访矛盾化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应对工作。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增强诉讼服务的可得性、易得性。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了解和减少矛盾纠纷和衍生案件。探索构建乱占耕地案件的协同审判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形成耕地保护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司法调研工作,深入农村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普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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