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上门开庭真便民 温情司法暖人心
  本报讯(梁群)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传递司法温度,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受伤被告人家中出席一场“别样”的庭审。
  据了解,2月6日下午,覃某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小型轿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造成覃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覃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依法属于从重处罚情节,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覃某某受伤严重,行动不便,难以出庭,从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出发,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官与法官协商,确定将庭审地点确定在被告人家中。
  庭审中,覃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认罪悔罪,当庭宣判,被告人覃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检察官通过上门出庭支持公诉,以案释法的方式,既方便受伤被告人,又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告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彰显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