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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
河道被开垦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被诉
  本报讯(徐茂鹏 罗顺勇)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诉赫章县水务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开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了庭审。
  据了解,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前河河道内多处存在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及林木的情形。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2019年至2021年间,该院针对此情况先后四次向对河道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赫章县水务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切实履行职责。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规定时限内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具体地点进行了整改。
  2022年4月,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中却发现,辖区野马川河、前河、湿地公园等河道内仍存在种植高杆作物及林木的情形,赫章县水务局作为主管部门未对河道被开垦情形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致使河道种植高杆作物及林木的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
  河道种植高杆作物及林木,直接影响到堤坝、河道行洪安全。同时,经耕作的河床土质变得相对疏松,在汛期容易因河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对河道两岸及下游居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贵州省河道条例》等法律规定,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赫章县水务局对辖区河道内种植高杆作物及林木怠于履职的行为违法;判令赫章县水务局依法履行职责,对汉阳街道、双河街道、野马川镇等河道内种植高杆作物及林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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