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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稳步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
  本报讯(李琴)为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办案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不断细化工作流程,稳步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强化学习运用。该院组织检察人员集中逐条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部门干警不断更新理念、转变认识,对同录对象、内容、适用范围、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规范程序以及同录资料保存等相关规定熟练于心,增强“镜头下”办案的自律意识。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的再学习、再研究,不断提高精准量刑能力和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该院及时配备同步录音录像所需的设备,由技术人员专题授课详细讲解同录系统操作流程、设备使用说明等,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同步开展现场演练,确保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同时,各办案组均配备了专用的执法记录仪,确保所办案件依法同步录音录像。在内部监督中,不定期对认罪认罚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机制建设。该院加强与大方县司法局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律师值班工作机制,就派驻值班律师的日期、方式、值班律师工作职责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每周指派律师驻点值班,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就定罪、量刑、程序适用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全程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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