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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209件,审结10116件
全省法院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
  本报讯(记者 罗翔 龙立琼)日前,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2019—2021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三年来,全省法院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诉源治理为重点,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进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已降至全国中游位置;全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在全国排名稳步下降。2019至2021年,全省法院一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156件,审结28596件,法定期限内审结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三年来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209件,审结10116件。
  据悉,全省法院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自2019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以后,行政争议诉前协商机制在全省全面铺开。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依法治省办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减少行政诉讼促进纠纷化解的意见》,着力构建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机制,降低行政争议的“案事比”。之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印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
  强化诉中协调,在诉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三年来通过协调、调解等最有利于争议化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仅2021年,全省行政案件诉中调解2714件,调解后撤诉达到2181件,调解后撤诉率高达80.36%。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按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我省一审调撤率仅次于浙江、上海,高居全国第三位。
  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判后答疑,特别是对一些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由由惑、认识仍有误区的,强化释法析理,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心结”;运用好司法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建议的提出范围、提出方式、提出程序等,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时效性。部分法院还向辖区内败诉率过高的市县级政府提出综合性司法建议,助力解决影响整个片区行政执法的深层次问题;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尤其是涉行政赔偿、营商环境的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司法温度。
  据介绍,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首先表现为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在全国排名稳步下降。三年的行政机关败诉率分别为24.24%、27.33%和20.72%,从2019年全国排名最高位的第3名,下降到2020年的全国第6名,再到2021年大幅下降至全国第14位。尤其2021年,在全国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上升的情况下,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逆势下行,降幅高达6.61个百分点,全国排名首次跌出前十,反映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其次表现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19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96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2.41%;2020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20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5.40%;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及出庭应诉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这充分表明伴随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加速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得到显著提高。再次还表现为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重视及反馈情况逐年改善。对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指出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多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于指出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仅2021年,全省法院就收到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反馈8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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