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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诉人出庭公诉
  本报讯(江滢)“今天参与检察院出庭公诉我深受触动,对检察业务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法庭上公诉人思路清晰,辩论说理有依有据,对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展现了我们平塘检察良好的公诉业务能力和精神风貌。作为人民监督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运用,更好地参与到监督检察办案中来。”这是人民监督员张光举参与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活动后的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日前,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出庭公诉,全程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在持续数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庭规范,举证详略得当,质证思路清晰,发表公诉意见准确到位,其出庭公诉表现获得人民监督员肯定。庭审结束后,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发放《检察活动监督意见表》,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诉人出庭公诉是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促进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下一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更多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来,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平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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