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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本报讯(蒙凤莲 记者 任莉)日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为该县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三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人员颁发聘书。
  此前,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的安排部署,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在望谟县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聘请三位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案件;特邀检察官助理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帮助检察官补齐履职过程中的业务短板,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助推相关案件办理。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一方面,在办理涉及到有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资源领域案件时,可以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咨询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专业化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在办理涉及需要化验、调查取证等案件时,邀请检察官助理参与到相关案件中,运用其所在行政机关专业化检测检验手段,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调查取证,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推动案件进一步发展。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水平,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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