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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警方破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本报讯(记者 罗华)记者7月23日从毕节市七星关警方获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扫黑除恶大队按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尖刀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成功破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七星关公安分局近日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某驾校组织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时有作弊嫌疑。获此线索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扫黑大队开展调查工作。在毕节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传统侦查手段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侦查方式,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
  7月20日,在该局交警、辖区派出所等警力的全力配合下,民警对某驾校考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戴有隐形耳机进行作弊的8名考生,并现场抓获组织人员石某鹏、蔡某、糜某3人。
  经查,糜某等3人为牟取暴利,通过网络找到广西能提供考试作弊设备的韦某,之后韦某携带考试作弊设备到毕节伙同石某鹏、蔡某、糜某等人组织为考生提供科目一、科目四考试的作弊行为,并从中收取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费用。
  随后,石某鹏、蔡某、糜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但韦某一直外逃。7月22日晚,该局组织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扫黑大队组织警力全力对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的主要在逃犯罪嫌疑人韦某进行追捕。
  经侦查,发现韦某已驾车往广西老家方向逃窜,办案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在高速交警的协助下,于7月22日23时许在高速路上麻江服务区将韦某抓获,至此,该案所有涉案人员全部归案。目前,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替考、作弊、协助作弊等行为轻则拘役,重则入刑。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职称考试、驾驶证考试、研究生考试、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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