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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组织开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
  本报讯(记者 喻玉)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7月24日,贵州省《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同堂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建民担任授课老师应邀为参训人员集中“充电”。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省人民检察院、贵州法院系统、贵州省律师行业的100名代表在现场参加培训,15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培训。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蒋国军主持活动。
  在培训过程中,赵建民以《民法典》概述、担保制度的解释,以及其他新的解释为纲领,分别就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的司法解释,保证合同的修改与亮点,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旅游纠纷规定、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大量案例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辅导。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扎实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有效增强了自身司法理论修养。今后,将进一步把《民法典》司法解释学透吃透,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贵州律师不仅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备课,努力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体系逻辑、法条释义学深悟透,更从干部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实践、传播、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六进”普法活动为抓手,努力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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