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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全方位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
  本报讯(杜小亚 张元清)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遵义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参与从立案到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瞄准依法打击中的难点,盯住整治规范中的难点,靶向发力,有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
  主动监督推动案件办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遵义市检察机关自觉在专项工作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线索是否涉嫌犯罪,对于可能构成犯罪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养老诈骗的问题线索。如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某超市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罪,立即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责作用,依法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养老诈骗案件开展立案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对于不立案理由不充分的,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未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案理由后,经进一步分析研判,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充分,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提前介入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加强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并引导侦查取证方向,提升办案质效。侦查监督促进规范侦查。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遵义市检察机关始终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切实保障人权。对接到公安机关违法开展侦查活动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工作中发现的监督线索,全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办案人员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审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违法侦查取得的证据,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目前,对遵义市所有涉养老诈骗的刑事案件均明确“一案一介入”,有力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提升办案质效。对提前介入的涉养老诈骗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安机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会商研判,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如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某案件,遵义市某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及时为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标准,并进一步向公安机关释明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大大提升了该案的办案质效。
  协同整治促进行业治理。遵义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促进养老行业规范有序运行。检察建议促行业治理。遵义市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办理,主动分析研判涉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督,加强溯源治理,预防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风险。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梳理近三年办理的养老诈骗类案件,发现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疏漏,向其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从强化监管、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宣传等方面对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堵塞监管漏洞。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有机结合,形成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堵塞监管漏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合力。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两起销售假药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且消费群体主要为老年人,决定对该案提起公益诉讼,现该案正在诉前审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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