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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办案公正公开
本报讯(刘洪龙 曾楷 记者 任莉)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期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该案调解。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涉案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将违法所得的600元钱全部退缴并赔偿了被害人1万元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调解期间,承办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他们讲解了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对家庭、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谨防身边人成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同时,要求家长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预防孩子再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该案被害人当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案件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对检察机关组织的调解表示感谢。
在该案中,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立足于既要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又要为涉案未成年人挽回重回正轨的机会,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此类案件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办案公开、公正。
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此类案件的办理,一方面是为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践行阳光司法;另一方面为被害人及时挽回损失,同时为涉案未成年人争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既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又让法治关怀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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