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兴义市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报讯(李佳伲 陆亚丽 记者 任莉)日前,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兴义市法院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据了解,胡某某和刘某系自由恋爱,于2010年10月登记结婚。可好景不长,此后夫妻二人迫于生活压力便各自外出务工,分居后两人长期缺乏沟通,导致争吵不断。今年7月5日,胡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调解中,调解员了解到胡某某与刘某有一名年仅10岁的女儿,夫妻俩长期分居两地,对女儿的教育问题有所疏忽。在确定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一致同意离婚后,调解员详细听取了双方对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意愿。
  随后,调解员结合该案案情,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如何履行抚养教育职责、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耐心地向二人讲解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即使离异,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不能免除,同时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经过调解,双方就离婚事宜当场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虽然我们两人已经分开了,但经过今天的事,我们都明白了自己身上的责任,保证不会再忽视孩子……”胡某某和刘某均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并当场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指明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职责,释明了违反家庭教育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兴义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通过发放告知书这一新举措,进一步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