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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探索实行“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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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检察院探索实行“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办案模式
本报讯(尚晶晶)今年以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对拟不诉人实行“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的办案模式。
在办理拟不起诉案件中,该院根据拟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主观认知、社会危害程度及犯罪类型等,在办案期内,指定其向所在社区、老年人服务机构等提供特定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通过在服务过程中,对他人的帮助和付出,提高拟不起诉人法纪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并将其服务表现作为是否真诚认罪悔罪、是否真心改过、是否消除犯罪主观恶性的考量依据,最终结合案件的综合情况,依法对其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据悉,截至目前,督促拟不起诉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25人次,时长1500余小时。
下一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探索力度,按照犯罪行为涉及的领域,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协作,共同探索合理合法有效的方式和渠道,把对拟不起诉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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