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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检察院“四个立足”促案件能动管理
  本报讯(高灵敏 程姗)今年以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紧扣“质量建设年”这一主题,围绕监督和服务主责主业,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能动履职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做好“管好管理”文章,切实落实“以抓实科学管理导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立足办案规范抓源头。该院立足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年初由综合业务部梳理汇总了各业务条线办案流程、规则及办案要求,统一编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业务规范性文件汇编》并下发到每一名检察官,进一步完善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规范,让检察人员在各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而更好的依法能动履职。
  立足履职自查提质效。日前,该院立足抓强“办案流程体系化、全面审查实质化、监督调查一体化、监督履职责任化”,制定《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四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能动履职事项内容化、具体化,细化了在办案中主动监督事项、全面审查事项和依法能动履职事项,明确检察人员在办案中需对依法能动履职情况同步自查,促进检察官全面依法审查、主动履职,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进而查缺补漏追求案件优质的常态化。
  立足案件评查强监督。该院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结合《方案》的执行,制定办案“四化”建设监督履职考核表,通过办案节点跟踪、案件期限预警、日常流程监控、重点案件评查等内部监督机制,对办案中应当发现监督事项而未发现、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而未履行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情况开展监督,将监督履职案件化。并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并将监督结果与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直接挂钩,“以考促责”推动办案监督与案件管理一体化建设,以机制建设释放能动履职更大潜力。
  立足机制完善促执行。在内部监督机制探索过程中,该院将会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对办案监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推动检察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等新理念更好地融入办案实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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