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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
“四强化”抓好司法救助工作
  本报讯(韦静玲 记者 任莉)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内外联动、畅通线索渠道,强化工作模式、提升救助效果,强化对外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强化跟踪回访、巩固案件成果等措施抓好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件8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3万元。
  一直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方式和机制,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被害人采取救济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案件带来的不利影响。
  强化内外联动,畅通线索渠道。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内部沟通和外部协调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外加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实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对内加强控申部门与刑事、民事等办案条线的线索互通,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审查处理。同时,控申部门加强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相关案件的排查梳理,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排查”。
  强化工作模式,提升救助效果。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对建档立卡户、未成年人、涉法涉诉人群开展司法救助,积极探索民政救济、教育基金、农村“五保”等救助形式,引入异地协作救助,借助多方力量,加大综合救助力度,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多管齐下的个性化、差异化、长期化救助体系,成功办理一批司法救助典型案件。如在办理杨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时,该院采取司法救助和助学金相结合的救助形式,为其发放救助金10万元。又如,在办理谢某某、胡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时,与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签订个案帮扶共建协议,为两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争取学业救助款4.6万元。
  强化对外宣传,扩大社会认知。近年来,为了扩大司法救助宣传面,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制作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结合“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对司法救助范围、标准、期限、流程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认知和了解。同时,强化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的宣传,用实际案例以案释法,扩大司法救助工作关注度和社会知晓面,树立检察机关为民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目前,共组织开展宣传31场次,覆盖人次达4000余人次。
  强化跟踪回访,巩固案件成果。为巩固案件成果,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定期对司法救助对象开展跟踪回访,详细了解司法救助金到账和使用情况,确保每一笔救助金能够用到实处。同时,将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回访过程中重点关注救助对象的思想动态,耐心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救助对象和家庭成员重塑信心、战胜困难,实现案件办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巩固案件成果。现已开展跟踪回访6案6次,对9名被救助对象开展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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