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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 女友报警求助
  本报讯(谭贤 记者 任莉)日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醉酒驾驶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1个月,罚金1000元。
  据悉,四川籍男子罗某政和普安籍女子陶某为情侣关系。今年3月23日,听闻陶某奶奶病重,二人便驾车从福建厦门赶回普安县高棉乡陶某家里。3月26日晚上,两人与亲戚们在家中聚餐,席间罗某政与亲戚一起饮酒。当晚众人散去后,罗某政与陶某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生气的罗某政酒后赌气驾车离开,前往高棉乡街上寻找酒店住宿,陶某及家人担心罗某政酒后驾车出事,无奈之下,只得打电话报警,后罗某政行驶至高棉乡城区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罗某政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醉驾标准,遂对其作出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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