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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
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 张安 杨长霏
  近年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工作做不好,业务工作不可能好”的党建工作要求,把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融合为一体抓紧抓实,以行之有效的“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党建+专项工作”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高位部署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该院以“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为抓手,纵深推进连续多年来开展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一把手”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对结对帮扶的3家民营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该院对涉企案件办理实行“一案一台账、一案一回访、一案一评查”的管理方式,制定涉企刑事案件回访工作机制,明确回访目的、范围、方式等,实地与受访企业主面对面交流,询问被回访人经营发展状况及法律需求,对收集到的9条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党建+公益诉讼”护航民生民利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为抓手,使党建与公益诉讼融合发展,推动党建工作和服务民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如该院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结合法院的“巡回审判”,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为群众上生动的环境保护法治课,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针对县域内因窨井盖塌陷、缺失导致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对受损窨井盖进行修复。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大排查,对已损坏或塌陷的133个窨井盖进行全面维修,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该院联合职能部门对多家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摸排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进行回访,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党建+未检工作”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持续深入狠抓“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督促落实,联合多家行政职能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保护合力;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帮教工作。
  2021年,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帮助家境贫困、生活困难又未得到经济补偿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有未成年人经常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监管漏洞问题突出,便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职能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该院还针对在校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及时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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