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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为守护“中国天眼”宁静区环境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讯(黄仕勇 石光涛 记者 罗翔)为给“中国天眼”运行营造宁静的电磁波环境,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宣传引导,零距离让群众参与公益诉讼,维护“中国天眼”宁静区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近日,经平塘县法院、检察院两院共同协商,决定在平塘县通州镇乐阳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中国天眼”宁静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10月,被告人潘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平塘县通州镇乐阳村小坝组处(属于“中国天眼”30公里电磁波宁静区范围)山林进行采伐。案发后经平塘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工程师调查核实,采伐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0.57亩,活立木蓄积为27.7105立方米,致使国家公益林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除应追究刑事责任外,其依法还应当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因此,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检察官就指控犯罪和损害公益的事实简明有力地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阐明国家公益林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的重要作用。被告人潘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承诺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承担补种树苗和管护职责。
  此次庭审开到家门口,不仅“熟人熟事”释法理,还将出庭公诉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社会和当地群众的监督之下,潜移默化中也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律宣传,有力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让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保护“中国天眼”宁静区环境的决心,起到良好的警示预防和教育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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