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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检合力促公正检察监督显担当
  本报讯(黄立望 袁丹)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岭应瓮安县人民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办案质量,法检合力促公正,审委会研究讨论了李某某与柏某某离婚纠纷案,秦某某、周某某涉法涉诉信访申报信访终结案,金某某与瓮安某中学、张某某、刘某某、肖某某、韦某某、某保险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杨岭就相关案件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获得审委会的认同。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法检沟通,共研法律政策,统一司法尺度,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近年来,瓮安县法检两院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办案中既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依法监督,切实增强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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