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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186号
吴梅: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与吴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602民初18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黔0602民初185号
胡森涛: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与胡森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602民初18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清平、贵阳花溪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倩、贵州亨特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光富、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耘、陈四清、张明武、贵州碧桂园星臣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103民初10806、10812、11535、11539、1154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武隆区烟草专卖局催告书
武烟催[2022]2号

  当事人:邓小江,性别:男,年龄:54岁;身份证件号码:522125196812161373;身份证地址: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新城社区132栋601号。
  本局于2022年3月25日向贵州法制生活报刊登送达了《重庆市武隆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烟处〔2021〕103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应于2022年6月24日前到重庆市武隆区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缴纳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壹佰壹拾贰元肆角捌分)小写:(邓小江:15112.48元)。
  你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重庆市武隆区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缴纳上述罚款,逾期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有需要陈述和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
  声明人:金彩芹,女,1973年11月6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两河街道两河居三组83-1号,公民身份号码520202197311067067。与徐玉红系夫妻关系。
  声明人:徐平萍,女,1993年4月24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两河街道两河居三组,公民身份号码520202199304249021。系徐玉红与金彩芹长女。
  声明人:徐瑞,男,2000年3月5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两河街道两河居三组83-1号,公民身份号码520202200003059019。系徐玉红与金彩芹长子。
  徐玉红于2022年3月22日因交通事故死亡,声明人金彩芹、徐平萍、徐瑞是徐玉红的配偶及子女也是徐玉红的法定继承人。现声明人金彩芹、徐平萍、徐瑞郑重声明:对于被继承人徐玉红生前留有的全部遗产自愿放弃继承权。该声明均为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发表声明之日发生法律效力。自徐玉红死亡之日起如发现或查明徐玉红留有遗产按《民法典》规定,三声明人不再享有继承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彩芹徐平萍徐瑞
  声明时间:2022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本人吴丹平(身份证号520102197212232455)与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的贵阳市南明区青山路G(07)15号地块(四期)项目房屋征收房屋安置协议原件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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