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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两级法院
用心解民忧 用情暖人心
  ■ 记者 喻玉
  日前,记者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铜仁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身边小事做起,贴近基层群众,立足岗位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驱车百里送执行款
  “杨先生,这23万元是你的执行款,请你清点一下。”“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大老远还来跑一趟!你们真是百姓的好法官!”近日,拿到了执行案款的杨某家人十分激动地握住了碧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据悉,2015年申请人杨某因工伤治疗终结后需康复而到被执行人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被执行人安排无资质的人员对杨某进行治疗产生医疗事故,事后杨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碧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诊疗行为没有加重杨某原工伤导致的伤害,与该伤残没有因果关系为由拒绝支付,瘫痪在床的杨某无奈之下只得委托家人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次走访,与被执行人多方面的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因立案时申请人并未填写银行卡信息,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驱车百里前往当事人杨某家中,将该案23万元执行款亲自送到申请人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上门调解化纠纷
  “熊法官,这个租赁费我要了好几年都没有要到,没想到今天你这么一来,钱就拿到手了,真的太感谢你了……”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杜某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19年,秦某文因自家修建房屋,在杜某处租赁钢管等配套材料使用,双方签订了《周转材料合同》,当年9月,杜某将约定的租赁材料交付给秦某使用;2020年6月,秦某在房屋修建完毕之后,将租赁的材料返还给杜某,但是还欠部分租金尚未支付。后杜某多次催收未果,无奈之下,遂起诉到石阡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所欠租赁费。石阡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法官熊兴文详细了解案情,及时联系秦某,考虑到秦某居住在偏远乡村,出行不便,熊兴文秉持为人民服务工作理念,主动上门服务,在秦某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熊兴文释法明理,以情动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秦某当场支付了租赁费8000余元。
  为民解忧显真情
  “谢谢你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所以专门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此前,原告宋某亲自将一面写有“匡扶正义为人民为民解忧显真情”的锦旗送至德江县人民法院高山人民法庭,对法庭为民解忧的办案精神和秉公断案的工作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2020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付某某先后三次到宋某经营的瓷砖店赊购瓷砖和仿瓷等材料,货款总计7420元。后因付某某仅支付部分货款,双方就尚欠货款金额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宋某将付某某诉至法院。高山人民法庭收到宋某起诉材料后,随即电话联系付某某,并通知其到法庭。在了解基本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当场即达成调解协议:由付某某在一个月之内付清尚欠宋某货款5300元。不久后,付某某将5300元送至法庭,法庭通知宋某领取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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