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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检察院开展刑事和解促邻里和睦
  本报讯(覃虎 记者 任莉)日前,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打破“就案办案”思维,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发,对正在办理的王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能动司法、主动履职,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王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年满73周岁,所犯案件涉及被害群众20余户。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听取被害人意见,均表示要求追究王某某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刑事和解,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实地详细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和平常相处情况后,会同册亨县公安局侦查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等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开展释法说理。
  经对双方做思想工作,被害方对赔偿要求作出让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愿意向被害人一方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以补种的方式进行赔偿,被害人一方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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